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全名:「兩岸經濟合作架構協議」 (Economic Cooperation Framework Agreement)

簽署經濟體:台灣與中國

協議內容:包括商品貿易(排除關稅和非關稅障礙)、服務貿易、投資保障、智慧財產權、防衛措施、經濟合作、經貿爭端的解決機制等,是一個涵蓋範圍廣泛的區域貿易協定。

適用範圍:這是一個區域貿易協定,意義是未來這架構將只適用於台灣與中國之間,屬於雙邊的自由貿易。

開放時程:按WTO架構,ECFA屬過渡協定,雖無強制性,但通常在10年內,兩邊必須完成約90%的商品服務免關稅,台灣與中國將互相大幅開放市場給對方。

東協相關時程:大前研一說,ECFA是布局中國內需市場的機會,如果台灣擱置ECFA,往後只能靠邊站!因為經過三波經貿整合,東協盼於二○二○年,打造出一個逾三十億人口的「亞太經濟共同體」。這個占全球人口近半數的超大經濟體,將對其他國家堆起零關稅壁壘,同屬亞太地區的台灣如被摒棄門外,將成為新貿易孤兒。
 

 

 
自由貿易區 參與國家 預定終極目標
東協加一 東協10國(新加坡、馬來西亞、泰國、菲律賓、印尼、汶萊、越南、寮國、緬甸、柬埔寨)+中國 2010年大部分貨品零關稅
東協加三 東協10國+中國、日本、韓國 2010年東協與韓國大部分貨品零關稅
2012年東協與3國大部分貨品零關稅
2018年東協與3國91%貨品零關稅
東協加六 東協10國+中國、日本、韓國、紐西蘭、澳洲、印度 2020年推動「亞盟」成形,與歐盟分庭抗禮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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