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營建公司???你要看清楚它是營造商,還是建設公司,在公司執照上有其可以經營的項目!!!


 

 實務上通稱之營建業,係泛指營造廠商(如:營造公司或土木包工業….)及建築投資興建者(如:建設公司)。前者係從事土木建築工程為主要業務,後者以委託營造廠商興建房屋出售或出租為業。二者之經營型態與功能各有不同。


 

建築投資興建者不一定要有專業技術人員,可以使用公司型態(如:建設公司)亦可以使用私人(如:自地自建),但營造廠必定要有配置專業技術人員。


 

所以建設公司不一定有營造資格(有些公司具備營造公司及建設公司,有些只有單純的建設公司),若無具備營造資格的建商,其房屋應委託營造廠興建,不可自行派工興建。


 

營造業是以承包工程為業之營利事業,其承攬工程之方式,以(包工包料)與(包工不包料:可由委託人自行供料)為主。


 

房屋興建不一定要有建設公司,但是一定要有營造公司,了解嗎!


 

但是公司可以列費用,多人分散利潤,可以節稅,營業稅可由進貨憑證扣扺,營所稅只有25%,。若以私人名義,費用按比例認列,不能列虧損,而且所得集中在同一人,稅率較高,隨便都超過25%)


 

營造公司有分甲,乙,丙三級,初級為丙級,依第7條規定可以升等,每一等級可以承包的工程金額都不一樣,要有一家甲級營造公司,是需要花很多時間和金錢和專業人才去培養,但成立一家建設公司,只要湊足現金(公司成立的資本額),就可以掛名董事長了。


 

綜合以上,簡單的說,一個是出錢投資的人,以營利為目地(建設公司),不可以派工。一個是出工的人(營造公司),可以幫忙買材料來施作,有很多資格上的限制。

文來自:奇摩知識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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